
为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监察官法立法工作,9月15日至16日,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带领立法调研组,到我省就监察官立法进行调研,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良陪同调研。调研期间,调研组与部分驻济南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,现场听取实践工作者和理论研究人员的意见建议,并就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。我中心刘建军副教授代表山东政法学院监察法研究中心与会,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专业研究,对监察官法立法提出了意见建议,得到与会领导和同仁积极评价。吴玉良委员在座谈会上强调,全国人大研究制定监察官法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继监察法、政务处分法之后,又一部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重要法律制度,是进一步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,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,对推动建立高素质、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,促进监察工作的法治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